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PET-CT检查后不可以用医保报销
PET-CT(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-计算机断层扫描)作为一种高端的医疗检查设备,能够为患者提供精确的恶性肿瘤无创检查。然而,由于其检查费用相对较高,目前在大部分医保政策中并未纳入报销范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、抢救的医疗费用,才能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。而PET-CT检查并不属于这些常规报销项目,而是属于特殊的高端医疗设备检查,因此不在医保报销之列。
具体来说,医保报销通常包括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、门诊诊查费、急诊诊察费,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、门诊煎药费等。而PET-CT检查费用并不包含在上述范围内。此外,非疾病治疗项目类,如各种健康体检等,也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。PET-CT全身检查作为一种特殊的健康体检或疾病诊断方式,明确被列在非报销项目之中。
因此,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进行PET-CT检查的患者,需要自行承担相关费用。虽然有些医院可能会将PET-CT检查费用分为显像剂费和检查费两部分,并且显像剂的费用在某些地区(如北京、广东、山东等地)是可以报销的,但这主要是针对肿瘤病人的政策,体检人群暂时无法享受。
总的来说,根据现有的医保政策,PET-CT检查并不能通过医保报销。患者在考虑进行此类检查时,应充分了解相关费用并做好经济准备。同时,也希望未来随着PET-CT技术的普及和需求的增加,能够有更多的政策支持,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,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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